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申报 2025年泉州市院士工作站暨特级 人才创新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泉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港湾计划”,根据《泉州市院士工作站暨特级人才创新实验室建设管理规定》(泉委人才﹝2023﹞4号)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泉州市院士工作站暨特级人才创新实验室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根据《管理规定》要求,院士工作站全年均可申报;特级人才创新实验室上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以纸质申报材料寄出邮戳为准)。
二、申报材料
(一)《泉州市院士工作站申报表》或《泉州市特级人才创新实验室申报表》(附件1、2);
(二)与院士或特级人才签订明确的、有实质内容的科技攻关项目或科技创新成果或科技专利转移转化的合作建站协议及项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为5年,条款应包含以下内容:合作时间、合作方式、预期目标、收益分配、专利及成果分享等;
(三)进站院士(特级人才)专家信息表(附件3);
(四)引才平台工作细则和相关制度;
(五)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建工作、科协组织建设情况;
(六)上年度科研经费投入情况;上年度营销收入、纳税情况证明;
(七)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申报特级人才创新实验室的,还应提供特级人才资格佐证材料。
请将申报材料纸质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全套申报材料电子版至邮箱kjzxzx@163.com(附件1、2、3、4需提交WORD版)。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科协、泉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负责申报单位(含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的初审,初审通过并经所在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后,汇总报送至泉州市科技工作者服务中心,同时提供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涉黑涉恶及失信等审核情况证明。
(二)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本次申报要通过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https://bmhqpt.qzdsj.net)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平台注册后,根据平台指引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各县(市、区)科协、泉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应及时登录平台审批。
(三)若申报单位曾获批柔性引才平台且合作项目已完成的,可申请重新认定,需同时提供项目完成情况证明(附件4)。
(四)《泉州市院士工作站暨特级人才创新实验室建设管理规定》及相关申报表格请到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https://www.qzkx.org.cn/)自行下载。
联系人:刘秋霞、冯以珊,电话:22217057,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137室。
附件:1.泉州市院士工作站申报表
2.泉州市特级人才创新实验室申报表
3.进站院士(特级人才)专家信息表
4.合作项目完成情况表
泉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2月7日